一、劳动仲裁单位提供打卡记录合法吗
在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时,如需提供考勤记录作为证据,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请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所提供的考勤记录未必完全准确可靠。
若在仲裁程序中,劳动者能够拿出充分有力的证据证实其手中持有对用人单位有利的有效证据,而这些证据又恰好由用人单位妥善保管,那么便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予以提供。
若仲裁委员会经过审议后认为这些证据对于整个案件的裁决具有重要影响,那么仲裁委员会将依法发出指令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应材料。
倘若用人单位未能遵照执行并提供证据,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差旅费属于劳动仲裁吗
关于差旅费争议是否在劳动争议仲裁范围内这一问题,我们需要进行深入探讨。
差旅费通常情况下指的是雇主根据员工出差天数所提供的经济补偿,并且一般会被视为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涉及到因差旅费引发的争议时,例如雇主与员工之间产生的纠纷,那么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来寻求解决方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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