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挂靠社保关系,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劳动关系其实不一定仅依靠劳动合同来确定,还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如果公司帮一个人买了社保,却要否定其为公司的正式员工,那么举证难度无疑是很大的。如果这个挂靠的人主张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甚至要求裁决公司赔偿未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或者公司在实际过程中因为工作失误没有按时缴纳社保,这个人生病,工伤等情形,公司需要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赔偿,毕竟在法律上他是你的人,是公司的职工。
挂靠社保有哪些风险
社保挂靠是指想要购买社保的个人,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公司为其缴纳社保,所以就将社保挂靠在专门办理社保代缴的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为其购买社保。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以社保挂靠的形式来缴纳社保的,个人与代理机构实际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挂靠在别人的公司缴纳社保。存在的不好影响如下:1、员工需要全额承担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的费用,那么缴纳金额会比较多。2、员工在出现事故之后如果是属于工伤范畴的,可能会存在纠纷。3、挂靠单位代缴存在单位没有缴纳或者少交的风险。4、可能需要支付挂靠公司一定费用的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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