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我国有专门的法律对女职工的权益进行保障。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违法解除了和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该如何维权呢?
劳动争议发生后,作为当事双方的企业和职工有下列解决途径:
(1)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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