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以这种理由将你辞退,你可以主张要求相当于双倍补偿金的赔偿金。如果你与公司实际用工已经超过一个月,自满一个月,不超过一年的用工期限内,主张双倍工资,最多十一个月。如果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2)工资发放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5)考勤卡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8)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9)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0)录音
一、员工在什么情况下被辞退是合法的
1、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依据第四十条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过了被辞退有补偿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三种情形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经济补偿:
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在下列情形下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裁减人员。
经济补偿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则没有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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