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日期的规定,应在实际用工前或者与实际用工同时签订,最早也须在正式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达成签署,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那么就需要在自正式雇佣月之后的第十二个月开始,依照实际用工时长的比例,对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而对于那些通勤已超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就应当被视为已经促成了双方间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全文3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