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利用业主共有部分所获得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都属于业主共有。所以说,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所有。
一、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
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小区地下车位归谁所有。在实践中,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经算入了公摊面积,则归业主所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物业收停车费合不合法
物业如果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合理的收取停车费是法律规定允许的,但是《民法典》明确规定小区停车场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租赁车位要扣除管理成本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物业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业委会与人家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包括了停车场的管理,收费是许可的。而且停车费要扣除物业服务成本用于小区不能带走的,如果物业要改变公共区域的用途,要通过广大业主的同意,我估计是业主委员会同意了物业才能划线停车。要知道这个费用的收益是在人家扣除管理成本后全部要给业主的,一半的做法是放进专项维修资金,或者补贴在物业费里,还有些小区物业是在年底用这些钱给业主发红包的。
三、小区会所经营收益应该归谁所有
小区的共有部分由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有权依法决定如何利用共有部分。承担管理服务职能的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如欲充分发挥共有部分的作用,应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后再行经营,且应尊重业主的知情权,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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