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共同继承人同意买卖房屋是指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不征得其他共同继承人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牟利,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房人的权益受损的情形。
由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多个继承人没有即时分家析产并办好房地产证,而其中一个继承人常常占用和控制了全部房产,
并声称全部房产由被继承人遗留给他,并无其他继承人,买房人信以为真,最终造成损失,或者其他继承人曾口头同意弃权,但事后反悔,但口说无凭,买房人仍然会陷入无谓的争讼之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征得共有人同意,房屋买卖无效,这里的“共有人”,包括共同继承人这种情形。因此,由于这种房屋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买房人一般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而其购房款已支付,这样很可能跌入房款两空的陷阱。
要想避开这种陷阱,首先要向当地居委会查问房地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的亲人情况,包括其父母、子女、配偶等,最好通过律师向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其家庭成员状况。
其次,在摸清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士名单后,逐一要求他们出具书面声明,要么放弃继承权,要么同意出售共有房产并作为卖方,要么分家析产,并办理过户手续,再向合法产权人购房。只有这样,才不会惹上共有产权纠纷。
咸阳市共有产权房如何购买?
咸阳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1、需要有本市区的户口;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515元,两人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667元,单身人员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818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17平方米);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6、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7、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25周岁以上。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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