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丢失怎么挂失
房产证挂失的流程:(一)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二)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三)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四)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五)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二、没有房产证有什么后果?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要承担以下不利后果:(一)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的合同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二)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三)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其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四)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五)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然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六)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三、房产证丢失怎么继承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后,可以申请补发。
由此可知,继承人应当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由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挂失,登报公告作废后,将产权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全文6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