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期限可分为十五日和六个月。在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而起诉的情形下,诉讼期限是十五日;在当事人不服具体的行政行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情形下,诉讼期限是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行政复议逾期不予答复的起诉期限
行政复议逾期不予答复的起诉期限是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具体是指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赔偿协议有没有诉讼期限
工伤赔偿协议有诉讼期限。因为工伤赔偿协议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征地补偿起诉有没有诉讼时效
存在,一般是适用行政诉讼时效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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