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诉讼时效已过还有补救措施吗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期将丧失诉讼权利。然而,即使时效已过,权利人仍可接受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法院应受理已过诉讼时效的行政案件,但需查明是否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如无,则驳回请求;如有,则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了这一期限,当事人将丧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因此,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 对于已过诉讼时效的行政案件,当事人提起诉讼时效已过期,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则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确有正当理由的,则依法认定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予以延长,以便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行政诉讼时效已过,如何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当行政诉讼时效已过,维护合法权益仍有几种途径。首先,可以尝试申请恢复行政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有合理的事由,法院可能会恢复时效。其次,可以考虑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查看原文
2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范围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行政程序法制度,由行政诉讼法和其他配套规定规定;诉讼时效是由民法及其配套规定规定的民事实体法制度。起诉期解决了起诉人的起诉能否进入实体审查阶段的问题。 民事诉讼时效是权利人民事权利受司法保护的时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为法定期限,无中断或中止。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不因起诉人曾经主张过权利或者行政主体承认等原因中断而重新起算。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只有起诉期限的延迟,即使法院认可延迟的理由也只能延迟,即排除因法定延迟而占用的时间,起诉期限仍以诉讼法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期限为准,时间长度不会改变。此外,诉讼期限的延误可以发生在该期限的所有阶段,不同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最后6个月。起诉期限的延误是否成立,需要相对人向法院申请并经法院批准,但诉讼时效的暂停不需要权利人向法院申请,但是否构成还是需要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判断。...查看原文
3行政诉讼的时效和民事诉讼时效一样吗?
1、行政案件存在诉讼时效问题,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诉讼时效不同于民事诉讼时效。 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查看原文
4行政诉讼是否有诉讼时效中断?
出卖人与后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前买受人利益的情形,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但恶意串通是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需要依据当事人表现在外的行为等客观情况,结合交易习惯、日常生活经验等对其主观心理进行推定。一般情况下,认定恶意串通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后买受人是否尽到普通买受人必要合理的审慎注意义务。若买受人购买现房却不实地考察房屋、不了解房屋居住使用情况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则主观上对侵害先买受人的利益具有重大过失。 二、审查房屋实际交易价格,后买受人是否实际支付了合理对价。若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明显低于在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交易价格,则可能存在恶意。 三、审查具体的交易方式、过程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详尽。 四、审查交易双方的关系、后买受人的身份、交易双方是否有不合理的经济往来等。...查看原文
5诉讼时效六个月怎么计算
根据《民法典》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于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而行政诉讼时效期间为6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或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因此,诉讼时效中止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三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查看原文
6行政诉讼时效的中止问题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时效同样适用于时效中止,和民事诉讼不同,当事人发起行政诉讼,引发时效中止的情况是提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发起复议受理后,时效中止,等拿到复议结果后,时效继续计算。这里要注意,行政诉讼时效不能中断。行政诉讼时效的中断只有两个原因,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复议后提起诉讼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提起行政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如下规定:(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直接提起诉讼(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对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4、因行政的协议纠纷提起诉讼(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查看原文
7行政诉讼时效二十年行政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014年11月修订后的新《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关于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诉讼,有两个期限,一个是6个月的一般诉讼时效,另一个是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20年是一个绝对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查看原文
8如何认定行政诉讼的时效中止?
行政诉讼时效是不适用中止,实际上我们国家的行政诉讼法当中对于这样的一种行政的诉讼时效的终止性规定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约束,但是从我们国家的其他的司法解释当中可以看出来,行政诉讼是不可逆转的,一次性的,所以不能够适用。...查看原文
9如何突破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不能突破的。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起诉期限的,则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期限之日起计算,并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问题行政诉讼的诉效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提出。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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