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按期缴纳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其限期缴纳。宽限期届满仍不缴纳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欠房租费不给怎么处理
欠房租费不给的处理如下:
1、对承租人进行催告;
2、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调解;
3、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4、如果承租人继续不履行义务,出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租房一般程序如下:
1、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租金、承租期限等事项;
2、拟定房屋租赁合同后,双方签字;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租、交付房屋;
4、出租人携带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房屋租赁应注意的事项有:
1、注意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
2、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
3、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等。
综上所述,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可以较好书面催缴房租,并保留证据,以防承租人狡辩未收到催缴通知。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但不可自行扣押其财产和强行赶出,此类措施只能由法院依法进行。法院审理后承租人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租房者不按时缴租该怎么办
租房者不按时缴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按时缴纳房租以及违约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如何处理
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处理:如果承租人既不支付租金也不愿意搬走,出租人经催告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经出租人催告后,对方仍不作为的,建议立即向法院提前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联系物业断水断电,或者在警察陪同下要求对方立即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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