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产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催促履行该合同,并与其商定最终履行合同义务的截止日期;若催告期持续超过三个月,业主则可依法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对因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