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立案还是先保全都可以,分为诉讼前保全和诉讼中保全。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写作有困难,当事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些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必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的申请,裁定其财产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必要时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如果情况紧急,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实施。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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