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没有自己的权利向对方索赔。如果男子鉴定为非亲生子女的,可以要求女性赔偿以前支付的抚养费和一定数额的精神抚慰金,但必须通过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
孩子不是亲生的怎么上户口
孩子不是亲生的上户口具体如下:
1、孩子不是亲生的,领养人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开具领养证明。开具领养证明之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机关核实领养手续无误后,会办理户口登记;材料不过关的,公安机关不会办理户口登记;
2、若孩子不是亲生的,也不是领养的,是他人想要挂靠户口,则需要开具挂靠证明,还需要户主同意,一切手续和材料都齐备以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一、新生孩子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二、领养孩子的流程如下:
1、申请。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证件和材料,登记机关包括福利院或民政局;
2、审查。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3、登记。审查后,符合标准的,登记机关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办理收养登记,并颁发《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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