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没房产证的,不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包括: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一、遗嘱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四)遗嘱的形式,要合法。
二、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一)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五)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六)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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