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是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循法定原则,其中物权种类法定,哪些属于都明文规定了,租赁权不属于法定的内容,因此不属于物权,是债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租赁权与用益物权的比较
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
1、两者都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
2、两者都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
3、用益物权的客体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租赁权的客体也是动产与不动产;
4、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产生都是基于债权契约,都是占有别人的物。租赁权的内部构造完全符合作为一种用益物权类型的要求。将租赁权定格化为法定的用益物权,由此可扭转租赁权置身债权编却生性为物权所造成的某些不妥和尴尬局面;
5、租赁权存在的基础是租赁合同,因此从性质上说,租赁权是一种债权,只不过租赁权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物权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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