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档案的管理:
1、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及时为新招聘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4、受委托办理外地人员务工的各种证件;
5、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
6、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档案管理多少年消灭
档案管理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辞职、辞退、离职等人员档案,自员工离职之日起保存一年后方可销毁。按规定销毁的档案由专人填写销毁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两人执行销毁。审核、批准、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全文4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