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基本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总额和准予扣除项目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天内(具体按月或按季由当地税务机关制定)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预缴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年终汇算清缴,在年终后4个月内进行。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45天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办理年终汇算。少缴的所得税税款,应在下一年度内补缴,多预缴的所得税税款,可在下一年度抵缴。企业所得税的清缴,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纳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情况,计算全年应交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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