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费的个税按照个人工资所得的个税比例正常缴纳即可。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税务部门的解释,过节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即过节费税收按照个人所得税缴纳。
一、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二、个人所得税如何申请退税条件是什么?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5、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单位发了过节费以后不会让员工自己到国家税务机关交税的,一般发过节费之前,用人单位都代扣了个人所得税了。除了过节费,用人单位发的一些补贴、奖金,劳动分红等都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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