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发的过节费怎样报个税?
时间:2023-06-28 17:21:50 23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所得,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

“逢年过节”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发放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7个节日。

过节费的多少并不是由自己说的算,而是有你们公司领导决定的。许多公司在过节啊,许多公司在中秋节,春节的时候都会发放。具体发放多少是有多方面决定的。要看这个公司,公司的企业性质,以及该企业在今年的收益。以及公司员工的多少来决定发放的过节费费用的金额多少。

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征税对象有哪些?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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