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无保质期,未经法定程序撤销,一直具有法律效力。工伤认定无效包括: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备可撤销内容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没有实际意义。
工伤认定书的性质是什么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工伤认定书的性质特点如下: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
(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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