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丢失时,可以委托律师查询或凭身份证到劳动局重新领取。工伤认定书是获得工伤赔偿的重要凭证,但遗失并不影响工伤赔偿的申请。了解如何处理工伤认定书丢了的情况,有助于更快速取得工伤赔偿。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拿着工伤认定书向用工单位申请工伤赔偿。但如果工伤认定书丢失了,该怎么办呢?
(原文中的“工伤认定书不见了”和“该怎么办呢”可以理解为工伤认定书遗失或遗失后如何处理的问题。)是不是就没法申请工伤赔偿呢?如果因为过错,受伤职工不小心丢了工伤认定书,先不要着急。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或者职工可以凭身份证到原先认定工伤的劳动局重新领取一份。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工伤认定书是获得工伤赔偿的重要凭证,但是不小心丢了工伤认定书也不要慌张,可以按照上述办法进行处理。因此,了解清楚如何处理工伤认定书丢了的情况,有助于我们更快速取得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书丢了,如何重新申请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书丢了,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如果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无法重新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如果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工伤事故发生后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3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可以重新申请工伤赔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如果工伤认定书丢了,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便重新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书丢了不要慌张,可以委托律师查询或到劳动局重新领取,并了解相关规定以便申请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及时处理工伤认定书丢了的情况,有助于我们更快速取得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全文9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