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对员工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3-06-30 22:23:38 2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厂搬迁,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直接用书面形式通知到劳动者,或者可以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因为搬迁离职,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基数:劳动者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并设定了劳动者月工资的下限,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永久劳动合同解雇员工补偿标准为劳动者的月工资乘以劳动者在有关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以此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因为他人违约而需要进行的补偿,在满足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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