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加盖单位行政印鉴);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办理程序:
1、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持上述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申请。
2、中心经办人员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1)资料齐全,复印件与资料原件内容一致;
(2)《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陈述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审查无误予以变更。
二、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加盖单位印鉴);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办理程序:
1、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持上述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申请。
2、中心经办人员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1)资料齐全,复印件与资料原件内容一致;
(2)《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陈述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审查无误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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