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和留置权通俗解释
时间:2024-04-22 11:15:42 49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质权留置权的通俗解释是:

1.质权是指债权人贷款人或其他债权人)在提供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债权时,取得的担保权利。

2.留置权是指债权人(通常是与债务有直接关联的个人或机构)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暂时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作为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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