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签劳务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中的合同签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1、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2、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二、劳务派遣员工档案如何管理
(一)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派遣员工情况,采用派遣员工的档案统一管理模式,主要内容有:
1、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及时为新招聘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4、受委托办理外地人员务工的各种证件;
5、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
6、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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