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工合同期限怎么规定
劳务派遣工合同期限的规定是:
1.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只能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劳动合同属于长期劳动合同,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有共同之处。
2.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在2年以上
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无任何限制,将会使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短期的劳动合同,从而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有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劳务派遣工交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劳务派遣工交社保需要有:
1.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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