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不包括以下这些: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一、什么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以下这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例如婚前购买的房屋;(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例如牙刷、衣物、鞋帽等;(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财产一般多久后可以算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婚后多久都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另有约定则不在此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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