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继承房产步骤
房产继承的手续要通过对房屋的评估、公证和申请产权仓房等过程来办理。凡是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合法的继承人在产权人死后可以对房屋进行继承登记。具体步骤如下:
(一)评估公司首先对房屋进行市值的评估。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层、坐落等因素,评估公司会作出专业的分析和评估,定出市值。
(二)此外,申请人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办理公证需要提供产权人的死亡证明,合法机关出具的继承人名单,有房屋产权人遗嘱的,要提交遗嘱的原件。如果其他继承人甘愿放弃继承权利,还需要他们出具放弃证明。
(三)申请人还需要去房地产部门进行房屋面积测绘的申请,领取测绘结果,便于产权登记。
(四)申请人拿着房产证、继承公证书和房屋测绘结果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申请,填写申请书。在递交所需材料后,工作人员受理并发给你回执单。所有材料审核完,会发给你更改产权后的房产证明。
(五)如果有涉及房产权等的相关法院的手续,如判决书、调解书或者是裁定书,或者房屋在测绘后,发现存在违法建设或改建了,也要把规划部门的处理决定书或者报建审核书一并递交。
二、办理继承手续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二)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三)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四)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五)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的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以上步骤完成后,便可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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