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报销生育费用,包括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用和住院费用等。生育期间,单位会发放基本生育津贴。劳动法规定,孕妇怀孕生产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所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有生育险,不管男女。男性也有生育险,因为很多男性的配偶没有工作,但男方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夫妻不在同一个单位时,生育险只能报销一方的。
确实,只有通过单位报销才能获得这些费用。生育后两个月,就职单位将向社保中心申报,并由社保中心发放生育期间的相关费用,包括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用和住院费用等。
而且,在生育期间,单位会发放基本生育津贴,而且劳动法明确规定,孕妇怀孕生产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有生育险,不管男女都是相同的。男性也有生育险是因为有很多男性的配偶没有工作,但是可以通过男方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但是,不管夫妻在不在同一个单位,生育险只能报销一方的。如果你报女方的,可以报销百分之百,报男方的就百分之五十,换而言之,夫妻都是职工,都参加了生育险也只能报销一个。
非孕期员工能否享受生育险?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非孕期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险。非孕期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2. 非孕期员工在本单位已累计缴费满12个月;
3. 非孕期员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晚婚、晚育、未育女条件;
4. 非孕期员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生育。
如果非孕期员工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在生育时享受生育险的相关待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生育险的享受期限为自办理生育登记开始,至生育结束且办理了生育保险终止手续止。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不符合享受生育险的条件而降低其社会保险待遇。
生育险的相关费用只能通过单位报销,生育期间单位会发放基本生育津贴,男职工的配偶也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是,夫妻不在同一个单位时,只能报销一方的费用。符合生育险享受条件的非孕期员工,在生育时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不符合享受生育险的条件而降低其社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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