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办理房产证是没有期限的,但是应该在要求时限里面,尽快去提交所需要的材料,避免出现延误。对于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没有及时在期限届满的时候,收到房屋权属证书,出卖人应该承担违约的责任。房屋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没有建成的房屋,从房屋交付使用的那天起九十天,应该拿到证书。
办房产证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拿测绘图(表);
4、领取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
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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