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申请:申请人需在网上填写申请表,上传审核资料,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办理。
现场办理:申请迁入的,到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迁出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迁入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办理入户。
在线申请
1.申请人需在网上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需上传相应的审核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办理。
现场办理
1、申请迁入。到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出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通知申请人前往办理手续;不批准的,告知申请人。
3、办理入户。批准迁入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办理入户。
佛山户口迁入流程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佛山户口迁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网上申报:在佛山公安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申报,填写相关信息;
3.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进行现场审核,提交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
4. 缴纳费用:根据规定,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5. 领取《准迁证》:审核通过并缴纳相关费用后,申请人将获得《准迁证》。
根据以上流程,佛山户口迁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应的程序。同时,申请人还需关注当地公安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在线申请和现场办理是佛山户口迁入的两个重要环节。申请人需在网上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的审核资料,并在申请时提交所需材料。对于迁入流程,申请人需前往迁出地或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并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将获得《准迁证》。请注意当地公安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便顺利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