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有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权利,要想接受遗赠要承担以下义务: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在附义务的一增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什么是受遗赠人
受遗赠人,又称"遗赠受领人"。是指遗赠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接受其遗赠财产的人。有的国家的继承立法将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均作为受遗赠人的范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还可以是国家。但自然人作为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
遗赠的实现必须受一定时间的限制,就受遗赠人来说,他必须是在遗赠人死亡时尚生存的公民或合法存在的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者被撤销,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被推定为同时死亡、被同时撤销,该项遗赠无效。如果受遗赠人在遗赠人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遗赠财产应转由受遗赠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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