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户。公司本部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确定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其他银行开立必要的存款账户,但现金的提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其他账户只能进行转账结算。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各下属分厂不得开设银行账户。
(2)使用。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除根据现金使用范围中所指可通过现金收付结算外,其余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经常掌握各个银行账户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汇票、本票、支票等各种结算方式,对日常银行存款的收付事项,都必须由经办人员签字和有关领导审核批准,手续齐全;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单证、合同文件等的真实性、手续的完备性后再予以办理,对于一切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收支,应当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总经理进行处理。
(3)建账。按银行名称和账号分别开设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登记银行收付,逐日结出余额,逐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出现差异,应逐笔核对,查出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后达到账账相符。
(4)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区别
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区别是含义不同、形态不同、登账不同、限额不同。
库存现金是指一个实体在经营过程中为零星支付而留存的现金。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库存现金以实物的形式。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的资金,是一种非实物形态。库存现金是入职时支付的现金。银行存款是转账支付的现金则计入银行账户。库存现金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离银行的距离确定。银行存款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