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报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死亡,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减少。
二、办理材料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事业单位减少人员计划指标卡;
2.由申报人本人签字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备案表;
3.调令;
4.死亡证明;
5.《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流动减少情况表;
6.《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终止参保情况表。
三、办理流程
1.申报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死亡,向所在单位报送办理材料,申请终止医疗保险关系;
2.所在单位初审办理材料,填写《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流动减少情况表、《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终止参保情况表并盖章;
3.所在单位每月1日至10日使用网上申报服务平()向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管理科报送办理材料,申请终止申报人医疗保险关系,分步输入“用户名即单位医保编号”、“密码即1”即可,申报使用的《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流动减少情况表、《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终止参保情况表可以使用网报程序打印。网报咨询电话:89631919;
4.参保管理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终止医疗保险关系及核减参保人数意见;
5.通过审核的,参保管理科当天给予终止申报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核减所在单位参保人数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6.未通过审核的,告知原因。
四、办理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与南长街交叉口东北角)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征管大厅
联系电话:031183865009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5:30(9月至5月)
下午:14:30——15:30(6月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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