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续签,第一次续签时长可以由双方约定的。第二次续签时,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辞退合法吗?
不合法。
1、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待遇标准不得低于原合同待遇,低于原待遇的,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企业增加或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或发放相当于1个月经济补偿金的方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缴纳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4、根据当事人现在的情况,最好能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同时保留好原劳动合同,以及能证明当事人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号牌、工作服、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凭上述证据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应向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
(二)根据《劳动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双方的劳动合同如果已经到期,按道理劳动者不想再续签,那么双方的劳动合同就此终止,双方也不在有劳动合同关系,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想和劳动者续签,是必须要给劳动者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之后,才可以和劳动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所以就随便辞退劳动者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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