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在东莞补办身份证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流程:
1、年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应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并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
2、户口所在地户籍窗口打印《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采集人像、指纹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或监护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接到领证通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若申领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自愿申请办理邮寄证件。
异地补办身份证流程是什么
1、相片的采集:
一是能承担居民身份证照相的照相馆或承担二代证照相的派出所;
二是群众本人采集符合二代证技术要求的相片。
2、相片的传输。相片认证委托公安局特种证件制中心居民身份证相片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进行认证。群众将符合二代证技术要求的相片通过两种方式传输给认证中心。
一是通过与认证中心签订协议许可的采集点(相馆)代为传输相片到认证中心;
二是群众登录认证中心网站按相关办理方法直接传输相片到认证中心。
3、相片的认证。认证中心收到相片后,按照二代证相片技术标准,对相片进行逐一认证。合格的相片立即传给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异地二代证相片管理数据库,同时给予群众“相片回执”并要求群众填写代为办理二代证“委托书”;不合格的立即告知相片采集点并通知本人重新采集。
4、居民身份证的办理。群众将填写好的委托书、“相片回执”及本人的户口本寄给被委托人,被委托人持以上证件到委托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经核对无误后即可办理。
身份证办理一般需要二十天的时间可以办理结束,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办理身份证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如果是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按照相关的手续办理,包括相片的采集,相片的传输,相片的认证,居民身份证的办理等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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