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东莞市省内异地换领、申领身份证业务启动仪式在南城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举行。
以后在东莞打拼的广东人再也不用返回到户口所在地就可以办理身份证啦!
我市流动人口数量庞大,在我市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流动人口回户籍所在地换领、补领身份证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也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是实实在在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
而为了提升业务水平,快捷为群众服务,我市在3月18日举行了“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办培训”。并于3月29日在全市全面铺开业务。
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广东省户籍居民离开户籍地可向居住、就学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证中心)申请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或有效期满换领。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原居民身份证(换领时)
3.《广东省居住证》或就学证明(16周岁以下)
4.《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居住、就学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现场通过市财政局非税系缴纳工本费(凭银行卡刷卡缴费或选择到全市任何一间农业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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