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更改姓氏的,一般还要支付其抚养费的。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一、民法典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双方共同责任吗
《民法典》离婚孩子抚养费不是双方共同责任,应属于不直接抚养方个人的责任。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不直接抚养方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因为这是其法定义务。
二、离婚必须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必须支付抚养费,但是存在以下情况的除外:
1、离婚时子女已经成年;
2、夫妻一方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
3、双方协议一致,不需要非抚养子女方支付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后如何分担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一般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部分或全部承担,且具体的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全文6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