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重建集体土地住宅拆迁货币补偿最低标准》征求意见会举行。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政府和昆明市发改委、国土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基层村民代表参加并发表意见。
经过之前的4轮讨论修改,拟订的货币补偿最低标准,充分考虑了区位、住宅建筑结构等划分,城中村改造中,一环以内、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框架结构住房补偿补低于3000元/平方米(详见图表)。该标准为房地合一的货币补偿最低标准,不含装修补偿等。
目前,一批城中村改造重建项目相继进入到拆迁安置阶段。为规范拆迁行为,在被拆迁人可选择采用产权调换或货币方式的前提下,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决定出台就《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重建集体土地上住宅拆迁货币补偿最低标准》,对现有城中村改造政策进行补偿和细化。适用该标准所涉及的其他问题按照《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知道意见》执行。
该标准根据城中村所处的区域、建筑物结构类型,还分别规定了拆迁补偿的不同最低标准。据悉,最低补偿标准市政府保障群众利益的保护线,旨在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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