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死了妻子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丈夫死了妻子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因为儿媳和她的公婆不是法律定赡养义务的相对人,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是他们自己的子女。而且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和其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赡养了老人可以继承公婆遗产吗
儿媳赡养公婆可以继承他们的财产。儿媳虽然不是第一继承人,为了维系家庭和睦和鼓励尊敬老人,法律规定在法律情形下,儿媳也能成为第一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只有老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赡养人的配偶只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赡养人与配偶婚姻关系不存在了,配偶也就不存在赡养义务。
我国只规定了在丧偶的情况下,如果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其他情形下儿媳是不能继承公婆遗产的。
三、赡养了老人的义务有哪些
赡养老人的义务包括以下几点:
1.子女应当对父母履行经济上的赡养义务,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2.子女当对父母履行生活上照料的义务,使患病的父母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以及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
3.子女应当对父母履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应当关心父母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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