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有立遗嘱的意识是现代人的要求和一种值得称道的生活态度。几乎所有的立遗嘱人都希望自己的遗嘱能合法有效,能够在自己的百年之后起到定分止争,使自己的遗愿得到完全实现。这些都离不开一份合法有效遗嘱的存在。只有遗嘱合法有效了,才有可能实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愿望。
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遗嘱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简单地说就是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有了这两个合法,就能保证这份遗嘱的合法性。至于遗嘱公证问题,这个形式并不是遗嘱合法的必要条件。所以,一份遗嘱的有效性并不取决于是否公证。这点是立遗嘱人必须要明白的。当然,有条件的话,我们往往还是鼓励立遗嘱人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但是,办理了公证遗嘱在有些情况下,也会带来一些问题。这个后面再谈。根据大陆的民法典,继承有两种形式,分别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一般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算),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或遗嘱没有涉及的财产,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嘱的形式分为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五种,每种遗嘱在形式上有不同的要求,只有按照法律要求的形式所立的遗嘱,才能保证遗嘱形式的合法性。至于立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等则是内容合法性所要解决的。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应该是立遗嘱人所有的或者其有权处分的。否则,其所涉及的财产就可能是无权处分。也即那些财产是可以合法继承的,这些财产的权属情况,自然情况等等。而这些问题立遗嘱人如果没有律师帮助来拟定,则可能会有许多问题。专业律师的作用就在于帮助立遗嘱人立一份合法有效、准确表达真实意愿的遗嘱。
律师代写遗嘱怎么才有效
法律允许他人可以代写遗嘱,但是不是说他人就可以随便代写遗嘱。因为遗嘱毕竟涉及到遗嘱人的利益,而且甚至是涉及到一个家庭的利益,所以代写遗嘱可不是一件小事情。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
总结起来,代书遗嘱的程序是,应先找两名以上经立遗嘱人认可的,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由立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并由其中一名见证人如实记录,书写完毕经立遗嘱人确认准确无误后,由代书人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最后由立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名。
当然,为了保证代书遗嘱的权威性,也可以对代书遗嘱进行公证。
他人可以代写遗嘱吗
一般来说,大部分人都是更乐意自己书写遗嘱,这样一方面有助于遗嘱内容的保密,防止家庭成员因提前知道遗嘱内容而发生分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增强遗嘱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但是,凡是总有例外。有些人可能不会写字,比如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偏远落后地区;有些人可能不能写字,比如残疾人等。这个时候,就不得不找他人代写遗嘱了。
那么从法律上说,他人可以代写遗嘱吗正因为代写遗嘱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所以我国的法律是承认代写遗嘱的,不过法律称之为“代书遗嘱”。因此,他人是可以代写遗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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