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还能申请婚姻无效吗
离婚后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在法律上来说双方已经不是夫妻了。所以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提前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二、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会产生的后果是:
1.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涉及到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其他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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