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研究我去年大学毕业,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刚到公司时,我只和公司签了一份雇佣协议,但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但公司说如果我想辞职,我必须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公司的要求合理吗?当他们签署协议时,他们说他们可以随时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但现在他们说他们必须支付给公司
律师回答
如果你只与公司签署了雇佣协议,而公司没有其他规定,你可以要求辞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现在,六个月过去了,公司还没有和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是公司的错。对于公司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口头许可,由于没有书面证明,公司要求您支付3万元是不合理的。如果公司不同意您的辞职,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依据
如果雇主为工人提供特殊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约定服务期限的协议
劳动者违反约定服务期限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发包人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方面的秘密。》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第25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本法第22条、第2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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