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佛山市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均可申报,申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培训人数。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项目”的培训人数要求为:近两年每年开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培训人数达到200人(含200人)以上。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项目”的培训人数要求为:最近一年内开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培训人数达到500人(含500人)以上。人数统计以开班日期为准,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开班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技能鉴定成绩合格的人数。
2.培训职业(工种)。组织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与佛山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相符合,并对推进产业发展起到突出的技能人才支撑作用。
3.培训效果。教学培训效果社会评价良好,学员、用人单位对培训工作满意率较高,无实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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