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等待通知: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4、办理提取手续: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同意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会给到取款发票,相关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人到指定的柜体提取公积金就可以了。
按揭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的提取对于不同的购房情况,所遵循的方法步骤也是有差别的:
第一种购买一手房的公积金的提取。那么购房者就需要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或着是购房协议书的原件还有复印件、购买房子所开具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想要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这个职工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去单位企业所缴纳公积金的银行提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
第二种想要购买二手房而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而言,那么购房人就需要拿着所购买房屋的房产证原件还有复印件;房屋的契税凭证和交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房屋而且要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这个职工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等去相应的银行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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