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合同仅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拘束力,即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当事人。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
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律师补充:
“父债子偿”是封建社会的法制观念,在现代社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们每个个体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相对性受法律的严格保护,突破合同相对性,在合同当事人之外,为第三人设定权利或义务,应当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为第三人单纯设定权利,而不能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为第三人设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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