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的执法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进行相关资料查询;
其次,在获得司法机关许可后,依法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账户进行冻结和划拨资金操作;
此外,还可采取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收入的手段;
最后,如果确有必要,可以通过查封、扣押、公开拍卖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来达到维护司法公正的目的。
对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以及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中涉及到财产分配内容的,应由原案件处理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该法院同等级别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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