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房地产争议时,您应优先考虑以下四种有效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调解、协商、仲裁及诉讼。
首先,建议双方当事人秉持着平等互惠的原则,进行私下的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和解协议;倘若无法达成和解,那么便可寻求一位公正无私的第三方人士的协助,共同解决纷争;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根据房地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您有权将争议提交给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定;若仲裁结果仍不能令您满意,最终您可以选择向当地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法律上的援助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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