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法定理由吗
时间:2023-03-21 11:21:59 42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不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法定理由,夫妻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也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是两者没有关联,对方不允许当事人探望孩子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实现其探望权。

一、离婚后孩子爷爷奶奶有探视权么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二、看守所探视权中止如何收集证据

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并不是任何时候都需要配合探望孩子,出现一些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可以拒绝对方探望孩子,因此需要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申请中止探视权如何收集证据,法院在审理时,会严格依据探望权中止的唯一法定理由即“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作出判决,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哪些情形可能被认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比如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影响孩子的健康;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等等。因此,可以通过录音、视频、医院证明等来收集证据。希望每位父母都能善待自己的孩子,给他们一个温暖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健康成长生活。

三、离婚协议书上写不可探视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上写不可探视是无效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望。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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